对于这些炉灰渣子一般的感慨,程煜只是报以一笑。
“你还记得那个女人长什么样子么?”
其实是没抱什么指望的,毕竟四年了,仅仅见过一面,惊鸿一瞥的陌生人,谁还能记得对方长什么样子?
司机也果然摇了摇头,说:“四年了,而且当时注意力几乎都在她那双快要掉出来的肉上了,哪还能记得她长的什么样?长头发,金色的,身材好,也就是这些印象了。嘴里叽哩哇啦的,说的不像是英文,但我也说不好是什么语言。听那位工程师说,那个女人叫辛迪,当时我就听他这么喊她的。”
程煜心道这个司机的记性还真是好,便道:“你记性真不错,这样的细节居然还能记得住。”
“这个不是跟您吹,我记性一向好,高考,我文科全都是一百四以上的,要不是理科太烂,我也考个复旦清华玩玩,现在也就不用开网约车咯,保不齐也是成功人士。而且那次是我平生第一次做了几百块的生意,记忆就格外的深刻。哦对了,我感觉那个工程师和那个外国女人好像不认识,至少是没见过面,他当时下了车,还在四下踅摸,那个女人过来,也是问了一声,两人才像是对上了接头暗号那样,确认了对方身份的。”
程煜点了点头,心道这也正常,当时跟李大力做第一轮接触的,未必是这个叫做辛迪的女人。
“那个女人有行李么?”之所以这么问,是程煜想确定那个女人是否跟李大力一个航班去马岛,也有可能只是派她来送一下李大力。
司机点了点头,说:“她有个大红色的箱子,个头儿不比那位工程师的小。”
“麻烦你,再好好想想,这一路上三个多小时,那位工程师跟你都聊过些什么。越具体越好,如果能确定请他的人的名字,或者公司的名称就更好了。”
“这个有的,我想起来了,当时那位工程师说了,请他去做总工程师,负责建设整个研发团队的老板,叫劳伦斯,劳伦斯•比尔。我当时还说,这一定是个有钱人,你看世界首富叫比尔,而这个人姓比尔。”
劳伦斯•比尔,程煜默默的记下了这个名字。
“公司名字呢?”
司机蹙眉想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