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爆发点在于,苏母平时辛辛苦苦拿回来沾灯笼的散工,一个月下来也挣不到两个大洋,还不够自己大女儿苏倾城和苏家骏随随便便一套衣服的钱,再加上原主现在的报社生意萧条,他们做编辑的工资自然而然也跟着下降,原来还有七八个大洋能带回来的原主,这次只带回来一半。
苏母气愤的指着原主的鼻子骂道:“你爸爸对你那么好,花那么多钱培养你,你就每个月赚这么几个大洋,连生活费都不够,你大姐和小弟以后如何在学校里面抬得起头来,连书本费都不够,别说做衣服了,现在这个社会,先敬萝衣后敬人,你真是没用。”
原主听到苏母毫不客气的指责,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一样,啪嗒啪嗒往下掉,自己在外面已经很辛苦了,一个女孩子想要在男人堆里面站稳脚跟,就要付出比他们更多的努力,才能拿到资源,她每天都辛辛苦苦,兢兢业业的改稿,拿回来的钱居然被苏母给扁的一文不值,心里面十分委屈。
苏母看到原主在自己面前哭,她认为原主是不服自己的话,更是气的用手指头戳原主,突然间想到自己邻居女儿做的事情,便对原主脱口而出,“你说你每个月赚这么几个大洋,有什么用?你还不如去百乐门跳舞,到时就能解决家里面的困境了。”
原主在苏父还没去世之前,她或许不知道百乐门是什么地方,可是她已经在外面混了几个月报社,如何不知道百乐门是什么地方。
原主从小被苏父教养着长大的,自然是懂分寸知廉耻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为了钱去做陪酒陪跳舞,自然是十分不愿意。
可原主面前的苏母自以为为原主找到了一条好工作,一直在那里喋喋不休,像是原主不去,就对不起自己似的,誓要让原主去做不可。
原主自然是十分不肯。
最终在孝心当道的社会,原主被苏母的一根上吊绳,上吊时的逼迫给吓破了胆,直接答应下来说,她愿意去,求母亲不要**。
顾灵接收记忆到这里,便大概明白了。
原主平时百乐门跳六支舞才能得到两个大洋,这样每月大概能赚得几十大洋,苏母接过大洋便嫌弃原主读这么多书还不如邻居家一天能拿二三十大洋,可是他们不知道原主每天跳舞跳得脚都肿了,他们就只看到钱赚得比邻居家少。
他们从来不关心原主一个良好教养的乖乖女来到鱼龙混杂的百乐门,自然是吃了不少苦头,这才占得一席之地。
随着每个月原主都能拿出好二三十大洋交给苏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