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 龙珠(1 / 3)

此时福冈城外一处温泉别馆,来自青玉卫的士兵正里三层外三层的将这里团团围住,在周围设下了严密的防御。

以青玉卫一个千户所的战力防守,纵使千倭人来攻也打不下来这处别馆,此处可以说是如今九州岛上最安全的地方了。x33

这座别馆原本是福冈城的大名为自己修建的,专供大名本人享用,平时并不会有其他人来。

然而即便如此,这里也有大名留下的仆人和侍女定期维护,确保这处别馆处于随时都可以使用的状态。

并且别馆并不只是个温泉浴池,包括周围的一大片田地也都属于别馆的财产,别馆周围甚至还有可以驻扎士兵和小型的武士宅邸,具备一定的军事防御能力。

以倭国的标准来说,完全可以将这里视作是一名中下级家臣的领地。

不过随着福冈大名连同他的居城一起被朱瞻埈劈成了一地焦炭,这里也就自然而然的变成了朱瞻埈的私人财产了。

连带着,别馆内的仆人和侍女也都成了朱瞻埈的私人财物。

在这个时代来说,即便是在大明也有卖身为奴,奴仆被视为财产而不是人的现象存在。

尽管明初的时候朱元璋曾经颁布法律,限制蓄奴,但允许蓄奴的这個口子开了,就不可能让那些吃喝拉撒都要人伺候的老爷们不蓄奴。

至于说老朱规定的公侯家才可以蓄奴二十人的规定,也就明初的时候大家稍微当回事,甚至于老朱在的时候那些公侯家里都不止有二十个奴仆,只是没人去深究这种事罢了。

大明都是这个样子,倭国这种完全不把百姓当人的国家就更是如此了。

对于倭国的大名而言,治下子民不过是一种可再生的资源和财产,甚至可以随意的杀死。

这一点在倭国干脆就是被默认的规矩,平民在武士面前就是可以被随意剥夺生命的存在,以至于仅仅只是因为平民看了自己一眼,武士就能够砍掉平民的脑袋。

而领民就是领主的资产这一点,甚至不需要文书去刻意写明,那些大名和大名的封臣,只需要拿出能够证明这块土地是自己封地的证明,那么无论是土地上的人口还是其他任何东西,就会默认为是领主的私人财产。

在倭国,如果领主或者武士老爷造访一处村庄,村里的漂亮姑娘被拿来当侍女使用,甚至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都不需要去强抢村长就会主动献上村里长得还算过得去的姑娘。

当然,强盗或者非领主势力的武士还是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