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杰很是感动,他只会银行里的那一点业务,根本就不懂如何包装明星,要不是有好友计峰的帮忙,他根本就想不到用父亲给的那一百万成立这家经纪公司。
“现在港岛的电影市场很繁荣,我的钱不会打水漂的,你顺利拿下黄家未来家主的位置,对我而言也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我肯定要帮你了。”
作为黄明杰的军师,计峰也算是尽职尽责了,想要在两年之内用黄天择给的一百万港币创造出最多的利润,进入演艺圈是最快的捷径,一部火爆的电影不但可以带来几干万的票房,也能带火一众明星,艺人的片酬水涨船高,经纪公司可谓是躺着赚钱。
等到积累一定的资本之后,挂靠一家公司投资一部电影,收入更是成倍向上翻,相比黄明辉和黄玟汐那两个老老实实办工厂的人而言,黄明杰进军影视业成立艺人经纪公司绝对是来前最快的。
黄天择只是说过需要用这一百万成立一家实业公司,并没有规定行业,现在黄明杰的经纪公司有员工,有办公场所,更有合作关系,可以说完全在游戏规定的规则之内,没有任何的越界。
如果两年之后以资产定输赢,他绝对可以稳操胜券。
听说黄明辉在越南成立了一家制衣厂,并通过关系与欧洲那边的一家服装品牌设计公司达成了合作协议,贴牌生产国际大牌,再拿到欧洲去卖。
不得不说黄明辉的这一招的确也很厉害,越南那边的投资成本低廉,成立一家服装厂的本钱可能都没有超过二十万,成品贴牌之后卖去欧洲,的确是能赚到不少,可惜服装这种东西是一年一个流行款,就连那家设计公司自己也无法保证明年还能够引领流行趋势,黄明辉更不能保证他的服装厂明年依然能够赚钱。
再加上运输、开设门店的成本以及分给设计公司的一部分分红,黄明辉赚到的钱也有限,怎么能跟他捧红一个明星所带来的收益相比。
至于妹妹黄玟汐,那就更是一个笑话。
在大陆搞什么电子厂,就算产品能够研发出来,以大陆人的消费力,她能卖出去多少?能不能回本都是个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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