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温晴的强烈要求下,呆了一个晚上便出了院,第二天带着温母的骨灰盒,三人站在海边的礁石上,
“我妈说不想要太繁琐的过场,就想安安逸逸的走。”
谭阅跟沈之秋站在温晴两侧,温晴一把一把撒着骨灰,人的一生几十年,最后就这么个小坛子就能装完,全部撒完拍了拍手,
“走啦。”
“这家店的东西特别好吃,我跟我妈吃了好久,你们尝尝。”
手机滴的响了一声,来了一个短信,谭阅拿一看是银行发来的,看着后面那一大串0眼睛有点花,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干的,哭笑不得的摇摇头。
沈之秋夹了一个扇贝,快吃完的时候对温晴说道,“洛家要上市了,洛凌回国了。”
温晴的嘴角扬起一个好看的弧度,“那我不得送洛凌一份大礼,想继承家业啊,那可不行哦。”
谭阅吃完饭,准备晚上回京,温晴老怀欣慰,她还以为谭阅会不好好上学,还在想怎么劝她,没想到孩子真的长大懂事了,谭阅走之前一直唠唠叨叨让温晴照顾好自己,每天晚上要跟自己开视频,又觉得嘱咐温晴不如嘱咐沈之秋,于是当机立断转移目标,让沈之秋一定要好好照顾温晴,仔细的告诉着沈之秋温晴的喜好,沈之秋一点都没嫌烦,甚至认真的做起笔记,
温晴:要不是我知道自己是脑瘤,差点以为自己瘫痪了。
沈之秋写着写着发现不太对劲,这哪里是温晴的喜好,这根本就是谭阅自己的喜好,叹了口气,温晴连自己的喜好都是顺着谭阅的,
“最后就是,温晴不爱吃包子,特别不喜欢,划重点。”
沈之秋:合着温晴唯一的喜好,就是不爱吃包子(′д`)…彡…彡
“时间不早了再不走赶不上了。”在温晴的催促下,谭阅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我们去哪?”沈之秋望向温晴。
“我们回金陵。”沈之秋听到温晴并没有拒绝自己,勾勒出一个笑容,昔日的少年青涩感尽速褪去,更显风华。温晴也不是个不知好歹的人,
“沈之秋,我发现你长得挺帅的。”
“才发现吗?”
“哈哈,哈哈哈,你真幽默,我们快走吧。”
“”
两个多小时的航班,到达金陵定好的酒店,
“你打算怎么做?要我帮忙吗?”
“确实有点小忙需要你帮,你还记得当年的那个方影吗?方影就是方同,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