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等明天顾文杰回公司再说了。
陈钦出了门,出门的时候挠了挠头,他有点纳闷。
现在一切都在计划之中,至于最坏的结果也不过是不赔不赚,考虑到知识产权或许还更值钱,反正陈钦怎么都不会亏。
只是今天顾文杰看起来这么郑重,陈钦本来以为他会妥协。
结果这人真就干聊了一晚,从头到尾没说钱的事……
也行吧。
商业谈判周期长一点也很正常,陈钦也不着急。
这么想着,陈钦从彩钢楼梯上走下去,傍晚的凉风迎面吹来,弥漫着下水道臭味的龙山市郊区行人往来。
看向路边的公交站台,一辆黄皮公交车驶来,站台上的人群拥挤了上去,把钱交给门口的售票员……
此刻的他确实感觉到了,这确实是这个时代才会出现的事。
专利这种东西一直都很有用——它的条文并没有特别大的变化,但是在新兴行业,创业者往往不知道它有多好用,而它本身是一种拥有者自己主张才能获得的权力。
就像是微软和苹果靠抄袭起家,坐稳老大位子之后才开始搞专利刷数字,天朝互联网和软件行业在这个时代也完全没专利氛围,等到2010年之后,专利的重要性才逐渐被重视起来。
再加上陈钦的专利确实还没下来……虽然已经进流程了,但是证书还没到手。
顾文杰或许是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所以说他只是因为软件著作权就来找我的吗?
说实在的有点小题大做,毕竟软件著作权纠纷说到底也就只是些代码的著作权而已,考虑
到双方本身就有合作关系,就算是现在马上原地分家,陈钦要阻止顾文杰继续用快看平台也很不容易。
也正因如此,只是软件著作权的话,也确实要不到几个钱,用这个坑人的话,其实是有点划不来,看来明天还得继续给他指点一下。
不过想到这里,陈钦似乎觉得自己明白了些什么。
不对……
总觉得还是有哪里不太合理。
在这个时代,谈软件版权本身是相当超前的事。
不过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保护自己的程度、代码甚至创意却始终并不遥远。
毕竟对于互联网公司来说,程序是业务的根基,代码是开拓的工具。
法律当然可以根据公序良俗、按照普遍的规则把一样无形的东西强袭判决给自己需要的那一方,但是法律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