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把她看作玩伴。伯莎比冈瑟大上五岁。然而他们后来又在去往远光之港的客船上重逢,事情变得疯狂起来。也许是她身上的珠宝和锦缎吸引了他,也许他本来就对她抱有欲望……无论如何,那时已身为**的伯莎带给了他最为梦幻的夜晚。
自那以后,冈瑟开始频繁去找她,而弗纳夫人一边机警地将他拽进暗影,一边滔滔不绝地抱怨他的大胆举措。
鲍曼在夜里找上了门。“纽扣”无法否认:如果伯莎有什么惊险,那就都是我的错。“你不该抛下她。”冈瑟无力地反驳。“你把债务都给她,你让鲍曼敲了她的门。”
“我知道那些长舌妇认为我欠了钱被债主追杀,她们都是**,什么也不懂。”霍布森不无轻蔑地评论,“赌场是个好地方,因为所有人都把全副智慧花在骰子和扑克上。而一旦出门,女人们就有机会关注你脸上的每一条褶子。这些咯咯叫的蠢母鸡,整日净干些挑唆嚼舌的可笑事!尤其是伯莎,她竟然向她的那些闺蜜打听我的行踪——这下整个布鲁姆诺特的黑帮都在找我了!”
“她是为了你。”冈瑟怒火万丈,他瞧着赌徒那张浮肿到五官歪斜的脸,下意识捏了捏拳头。可猛然间一阵凉风拂过,他心中高涨的怒焰犹如被劈头浇了一盆冷水,最后他颓然地放松。“不是追债。”他质问,“那你在躲什么?”
“有人要我的命。”
“口哨帮?”
“治安局。”
“什么?”冈瑟怀疑自己听错了。
“一个新上任的小菜鸟非要找我的麻烦。该死的,他简直比露西亚的信徒还执着。”
这不可能。“治安局的神秘者怎么会要你的命?”他们顶多让你在地牢里老实地呆上一阵子。
“那白痴是条靠关系进去的恶犬,谁都知道他想着花样要在主人面前摇尾巴。”赌徒骂骂咧咧,“都不是什么好东西。在赌桌前输给了一个精于此道的高手,这一点也不丢人。谁能想到竟有人能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