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公司的股东。
顾名思义,便是合伙人及投资人。
一般来说合伙开公司,股权架构的设计一定要谨慎,否则最后连朋友都没得做,会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分崩离析。
比如李子圣早期和李云俊兄弟合伙弄的打金行业,如果一直进行下去,迟早会因为种种原因产生分歧。
而股权大多数又是以出资比例来决定的,即谁有钱谁占比较多,其实这样的股权分配是不合理的,所以这里会涉及到种种股权协议,就暂时不一一赘述了,后续会逐渐说到。
对李子圣而言股东的人选完全不需要考虑,他们三兄弟就够了,股权分配依旧是他占有绝对股权(即51),而老二老三分配剩下的49。
其次就是法人
即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嘿,这里面的学问可就多了!
李子圣曾专门钻研过相关书籍查阅过相关资料,深刻明白法人的作用。
简单来说,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享受一定的股份及分红(说白了就是顶罪钱)。
假设出了民事责任的话,由公司承担该主要责任,法定代表人责任很少,自己有过错的除外;假设出了刑事责任,涉嫌单位犯罪的话,法定代表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公司出了什么问题,被查到后,首问责任人就是法定代表人。
说白了,法人就是一家公司的替罪羔羊!
拿违规售彩来讲,万一最后需要遭受到处罚,甚至需要坐牢,那法人去坐牢就行了,不会牵扯到李家三兄弟分毫。
因为网络售彩只要不干吃票的勾当,就不会构成严重的刑事犯罪,公司正常运营,法人去承担违规的风险,包括偷税漏税、行贿受贿等行为,也是法人承担。
就算是法人代表没有行贿,下面有业务员向某官员行贿了60万,那么抓的是谁?
还是法人代表!
很有可能业务员到时候都放了,只追究法人代表的刑事责任!
但是为什么?凭什么业务员行贿,法人代表坐牢?
因为业务员是代表公司行贿,这是单位行贿罪,而非个人行贿罪!
所以大多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实际控制人找来的顶罪羔羊,真正的老板是坐在幕后运筹帷幄之人,绝对不会站在前台,高超一些的手段甚至能让你在股权架构里都找不到幕后老板的名字。
他们能够用多种意想不到的控股方式和股权架构来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