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但众所周知,夏天的天通常都暗得恨晚,相对应的,傍晚也持续得比冬天长得多。
我和乱步在四点半的时候就出门了,这个时候太阳还很亮,完全不见要下山的样子。路边的行人大多都打着遮阳伞,不过也有些社团活动结束的学生三五成群地走在路上,叽叽喳喳地笑闹着,完全没有在意头顶的烈日。
“月见山——就吃一个冰淇凌也不行吗?”拉长了调子,乱步晃着我们交握的手,第六次向我提出了这个愿望,“就一个!名侦探保证!”
“没门。”我不为所动地看着前方,第六次驳回了他的请求,“巧克力、奶昔、棉花糖……你今天都吃了这么多东西了,还都是甜的,就算不怕闹肚子,你难道也不怕会蛀牙吗。”
“但是好——热——”
“所以说……”我头疼地捂住了脑袋,“为什么你要连披风都穿上啊!”
三十多度的高温,如果说是穿了件长袖的衬衫我还能理解,但乱步连那件小披风都披上了,完全就是平日里上班的打扮。可问题在于平日里他都是宅在开足了冷气的侦探社里,即使外出破案,大多也是有空调的地方,出行更是坐的开了冷气的计程车。在那种情况下,即使穿得像是春秋季节的衣服,也总归是能够忍受的。
可是我们现在是要一路横穿过差不多半个镇子,走到镇口去,这么热的天气,穿这么多怎么受得了。
“现在是工作!社长说过工作就要穿工作的衣服才行!”想也没想,乱步立刻义正言辞地反驳了我。
……为什么我觉得心情好像有点微妙。
不管乱步如何要求,直到最后拖拖拉拉的到了镇口,我也还是没有给他买冰激凌。但好在街边的店铺里都开着冷气,我们随便找了家拉面馆解决晚饭,有了冷气和拉面之后,乱步立刻就不嚷嚷着要冰淇凌了。ъΙQǐkU.йEτ
为了能随时注意到外面的人,我们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也许是因为店铺设计的原因,窗口落进来的日光并不多,只刚好在桌上映出了一大块的光影。乱步摆弄着他钥匙扣上小透镜,在我们头顶的天花板上折射出了一点光斑,随着他的动作晃来晃去。
太阳已经开始慢慢落山了,底边的金弧触及了远山的高点。日光的色调也染上了淡淡的金橙色,在白漆的桌面上柔柔地铺开,斑驳的光影像是纱上的皱褶一样淡薄。
“真是个好天气呢。”我撑着脑袋,注视着店外来往的路人,“就是稍微太热了些。”
“是「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