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认真端详那株野山参,就忍不住兴奋地骂了句脏话。
野山参的系统标注极其简短——百年野山参,根部长53厘米,鲜重368克。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因为宝珠的病,储星洲在购买野参上砸了不少钱,对于野山参的市场价格,她再熟悉不过。
人参有“七两为参,八两为宝”的说法,这株野山参虽然鲜重只有368克,算不上参王,但它芦老而长、纹细而密,参形堪称完美,在市面上应该能卖七八十万。
端详了好半天,害怕弄断根须,储星洲珍惜地把野山参放回药柜上,取出那本泛黄的古书。
薄薄的线装册子,封面粗糙地手写着几个大字——《食经之粥羹》。
储星洲简单翻了翻,文如其名,这册食经记录的都是粥羹类药膳食谱。种类不多,但每款食谱都很精妙,尤其是各种食材的搭配,浑然天成,令人拍案叫绝。
毫无疑问,这是失传的古方,也是千金难买。储星洲如获至宝。
但这本药膳,重在论述各种食材的四气五味、归经阴阳等等属性,烹饪步骤却极其简略。
储星洲看得心痒痒,可惜她的厨艺粗浅,只能寻思着,改天把这些食谱抄录出来,让老爹试试。
“奇怪,宝珠怎么还没回来?”
听见储母的声音,储星洲从书中抬头,才发现外面太阳快要落山了,“她去哪儿了?”
“周影带她去小卖店了。”储母感叹道,“难得周影这么大了,还愿意带着宝珠玩。可能是周影长得胖,以前在村里没少受同龄的小孩欺负。”
储星洲笑道:“他现在也没少被宝珠欺负。”
“那不一样!我们宝珠多乖呀。”储母下意识地否认,但想到宝珠揪着周影的脸和头发,非要爬到他背上的情景,她只能心虚地转移话题,“这都一个多小时了,怎么还没回来?”
“说不定是跟村里的小孩儿玩得忘记时间了。我去找找,顺便上山把小羊接回来。”
储星洲打算出门找人的时候,宝珠和周影正一边吃着冰淇淋,一边晃晃悠悠地走着。
宝珠灰白色的卷发散乱一团,嘴边黏糊糊地沾满了融化的冰淇淋,“周影哥哥,我弄丢了帽子,还吃了两个冰淇淋的事,一定不能告诉我妈妈。”
周影翻了个白眼:“知道了,小话唠。你都说了十几遍了。”
宝珠拨了拨黏在脸上的头发,伸出短短嫩嫩的小拇指,“拉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