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别作贱我了(2 / 6)

的时候。不过那时候的他不是为了学习,而是为了看小说。

那时候自己相当疯狂。

在学校一到晚自习就悄悄偷看小说,一直看到放学。等放了学立刻骑车回家,刚到家就关上门继续看小说。

甚至可以从晚上看到第二天早上。

除了吃饭上厕所不带停的。

根本就停不下来,就好像被迷住一样。

以至于在他偷看小说被发现前,李浩宇妈妈都以为他在一直在认真学习。

那时候李浩宇选择通宵看小说。

不光是小说吸引力,其实也是受限于当时的经济条件。因为那时候李浩宇最喜欢的事情,就是去租书店去租小说看。

是那种类似新华词典的“合订本”。

说白了就是盗版合集。

租书店也是按天收费的一天两块钱。

通宵看才省钱。

一开始李浩宇看完一本合订本要整整一周,后来他看小说的速度越来越快,不需要回味的小说两天就能看一本。

确实省了不少钱。

后来就很少去租书了。

除了因为有时候找不到小说的后续很烦人。

还有就是随着手机的发展,租书摊老板根本活不下去了。

李浩宇如今回想起来也觉得很遗憾。

直到现在他还是喜欢看实体书。

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还可以随便翻页实实在在感受到其存在,真的让人觉得踏实。

也更容易静下心来看,沉浸感更强。

他也完全不用担心看到小说结尾,突然跳出来一个广告。

不过后面李浩宇再也没有这么疯狂过来。

因为年纪大了,通宵看书身体真的吃不消了。

有一次李浩宇熬完夜看小说,第二天脚下一软差点摔倒。从此之后李浩宇再也不敢,这么放纵自己了。

李浩宇又看了一眼手机,电量都充满了。

邱莹莹睡得还是很沉。

但她的脸色明显不错,相当红润。就是头发乱成鸡窝一样,但看上去还有点可爱。

甚至更加漂亮了一点。

李浩宇看见邱莹莹又圆又大的脸。

突然浮现了一个天才的想法。

他早就想这样试一试了。

现在终于有机会了。

虽然这个想法确实有点幼稚。

但机会这么难得,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