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学志的出现,倒是帮着杜锋解决了不少麻烦。
其实也不算麻烦,就是省了不少事。
这不禁让杜锋有些感慨。
有的人,榆木疙瘩一块,想法还不少。
有的人,有野心,但懂什么是自己需要的,什么是自己可窥视但绝不可妄想的。
而机会,往往是留给像孙学志这种聪明人的。
“真不知道徐家胜眼得了什么病,居然把你这样个人才给丢去做探员了。”
杜锋这是由衷的感慨。
但听在孙学志的耳中,那叫一个激动。
就好像是自己已经升值有望了似的。
既然水警这边的事也搞定了,杜锋今晚没有回思豪,而是来到了康荔的二楼。
吴天福只给杜锋开车,所以送孙学志的重任,就落在了潇洒的身上。
“喝一杯?”
看到吴天福手里端着的红酒,杜锋拍了拍脑门,摇头笑道:“你要是不提醒我都差点忘了,我老板还藏了瓶好酒,你等等,我去拿。”
周德志经常都会把他认为比较好的红酒,放在办公室。
以前是为了**,如今是让杜锋没事的时候,也能提升下品味。
在周德志的印象里,杜锋的品味只局限在找歌伶上面。
这可是相当不入流的。
而且即便找歌伶,也得想他这样,去夜总会找个啊,而不是跑花舫、茶楼这些地方找。
杜锋拿着一瓶看上去就相当贵气的红酒,回到了办公室。
“这酒我觉得还不错,尝尝。”
吴天福其实对红酒根本没什么研究。
而且还非常讨厌那种到了嘴巴里,没什么酒味,反倒还有些酸味的红色液体。
但没办法。
谁叫现在有逼格的人都喝红酒呢。
所以他也只好硬着头皮去喝。
不过今天杜锋拿过来的这瓶,倒是很符合他的胃口。
大赞了两声后,吴天福闲聊似的,问:“阿锋,你真打算就这样一辈子给周家干下去?”
杜锋侧头,看着吴天福不答反问道:“你觉得我会吗?”
吴天福哈哈一笑:“当然不会啦,你要是这种冇出息的人,估计老子第一个就拿刀砍了你。”
帮着周家做出,真的很没出息吗?
杜锋不知道。
他只知道,外面不知道有多少人,成百上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