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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1928年埃里希·雷德尔晋升德国海军总司令之后,便一直为了海军的扩建而奔走。
因为《凡尔赛合约》的限制,导致德国海军的扩建困难重重。
1918年11月11日,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式结束,德国也正式输掉了这场战争。
为了防止德国重新崛起并威胁到自身的利益,一战战胜方的协约国在对德《凡尔赛条约》中对德国施尽了压榨手段。
尤其是考虑到一战中德国通过“无限制潜艇战”让自己损失惨重之后,和约中对德国海军未来的发展,制定了很多限制条例。
比如说,《凡尔赛条约》规定,德国海军只能拥有6艘10000吨级战列舰,6艘巡洋舰,12艘驱逐舰以及12艘鱼雷快艇。
这种海上力量和英美这种海上强国相比,简直不值一提。
再加上1919年德国海军的公海舰队在斯卡帕湾集体自沉。
昔日的海上霸主国——德国,瞬间家徒四壁,海上力量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战后德国按照合约要求,重新打造了一些舰艇,比如说5艘K级轻巡洋舰。
但这显然不够的,加之吨位会被卡死在10000吨以下,所以德国海军只能选择另辟蹊径,最终打造一个新的舰种——装甲舰。
定位为“战斗力强过巡洋舰、航行速度快过战列舰”,能够被理解为介于巡洋舰和战列舰之间,类似于战巡舰的定位。
不过,装甲舰这种设计思路虽说和原来的战列巡洋舰设计思路有些相似,但战列巡洋舰仍是为海军炮战的主力舰而设计,但装甲舰则是为了破袭战而设计。
过去几年,雷德尔为了筹集经费建造海军四处奔走。
在他的努力下尽管德国海军经济非常拮据,不过还是成功的制造出了一些装甲舰。
首艘装甲舰为“德国”号,装备6门11英寸大口径舰炮,航速能够达到不错的28节。
此后还陆续打造了“舍尔海军上将”号以及“施佩伯爵”号。
这些德国的装甲舰被其他国家称之为“袖珍战列舰”,毕竟吨位的硬伤摆在那里。
雷德尔当然想建造一些更大的战列舰,不过彼时的德国,不说家徒四壁也是两袖清风。
**拨款给军队的大头都给陆军去了,无论是在西克特时代还是在斯特拉瑟主持的时期都是如此。
仅有的一点资金分到海军头上,能付清人员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