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9章 斯特拉瑟新政(3 / 4)

业者的自力更生精神和自尊心。

斯特拉瑟新政的第一项措施,就是促请国会通过的民间资源保护队计划。

该计划专门吸纳年龄在18岁到25岁、身强力壮而失业率偏高的青年人,从事植树护林、防治水患、水土保持、道路建筑、开辟森林防火线和设置森林望塔等工程建设。

第一批招募了25万人,在遍及各州的1500个营地劳动。

对于千千万万依赖州、市养活的人们,斯特拉瑟还敦促国会通过魏玛共和国紧急救济法,成立共和国救济机构,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地方**用来直接救济贫民和失业者。

新政期间,全德设有名目繁多的工赈机关,综合起来可分成两大系统:

以从事长期目标的工程计划为主的公共工程署(**先后拨额40多亿马克)和民用工程署(投资近10亿马克)。

后者在全国范围内兴建了18万个小型工程项目,包括校舍、桥梁、堤坎、下水道系统及邮局和行政机关等公共建筑物,先后吸引了400万人工作,为广大非熟练失业工人找到了用武之地。

后来又继续建立了几个新的工赈机构。

其中最著名的是国会拨款50亿美元兴办的工程兴办署和专门针对青年人的全国青年总署,二者总计雇佣人员达1300万,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

这一笔钱经过工人的口袋、通过不同渠道和消费,又回到了市场手中,成为以**投资刺激私人消费和个人投资的“引动水”。

在社会保障方面,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公用事业法案等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新政成果。

斯特拉瑟认为,一个**“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给予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社会保险应该负责"从摇篮到坟墓"整个一生。

为此他制定了《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

凡年满65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10至85马克的养老金。

关于失业保险,斯特拉瑟解释说:

"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

保险金的来源,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工人工资1%的保险费,另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