嗽。
陆云凡当了银子,就去换了一身行头,月牙白长衫,配上白靴子,手里拿着一把文人折扇,就连头发都用银冠高高束起。
有了银子,第一时间便去逍遥窟,寻欢作乐。
也来过一次,随身带的银子不够,只能点最便宜的姑娘,这事让他一直惦记在心里头。
如今有了钱,自然要来逍遥快活。
足足有八百两银子!!
没想到那套金饰竟这般值钱。
陆云凡不懂玛瑙,也没见过,以为就是比较稀奇的石头,不值几个钱,镶在金子上好看罢了。
掌柜当时故意压到最低价,想探探口风,谁料到对方一口成交,还一副捡了大便宜的模样,掌柜自然也美,痛快给了钱。
在一文钱一个肉包子的时代。
八百两简直是巨款!
点个中上等姑娘不过才二两,花魁都是拍卖竞争,价格另算。
陆云凡在逍遥窟醉生梦死。
独留新婚妻子空守寂寞。
一个不够,两个三个四个,都不够他玩花样,钱包也慢慢瘪下去,直到半个月花了五百两,才像被浇了盆冷水清醒。
提起裤子匆匆走了。
三百两一样硬气,去书院的状态都不一样了,打扮打扮,如沐春风。
秋闱共三场考试,每场考试大约三日。
考什么内容黔黔不清楚,但他已经准备看好戏了,陆云迟考完,除了固定读书时间,会常陪小狐狸出来逛街买肉吃。
两人手牵着手,十分登对。
也比较惹眼,因为他们大胆。
文风纯朴,思想封建,男女在外牵手的很少。
刚吃饱,肉有点塞牙,拿牙签剔了剔,明明是不雅的动作,被美人做起来别有风味。
晃着陆云迟的手,黔黔说:“香菇滑鸡好好吃,晚上还来。”
陆云迟笑着点头,攥了攥握着狐狸的手,只是唇边挂着的笑,在看见街道沿街乞讨的两人时逐渐敛去。
陆云迟手从拉着狐狸的手到揽腰。
想要带人快速离开。
黔黔也看清了两人的样貌,有点震惊,怎么还当起乞丐了?
蓬头垢面,腰勾背曲,头发至少有一半白了,脸上的皱纹,更是像饱经风霜的老人。
陆父杵着拐棍,一瘸一拐朝着一个中年男人走近,用那颤抖的手举起破碗,声音很哑,也虚弱,“大爷,给点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