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糟了,这是个混子!(1 / 3)

陈诺的车跟她本人一样收拾得干干净净,车头饱满,车漆完整,甚至轮胎都没有一点泥。

空调强劲,暖风吹得人热乎乎的。动力也足,想来引擎应该也是有好好保养。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有点挤。

林牧将副驾驶的位置拉到了最后,才勉强整个人瘫在上面。

一路上,陈诺几次欲言又止,最终还是没说什么。

只不过林牧脑海中的提示一刻都没有停下。

【陈诺负面情绪+1】

【陈诺负面情绪+1】

【……】

林牧看着好笑,看样子陈诺是有点轻微洁癖跟强迫症的样子,连挪个副驾都觉得不得劲。

林牧的保姆车自然是还给天盛了,这几天出行一直都是坐的陈诺的车。

“你剧本看熟了没有?”陈诺实在忍不下去了,借着剧本跟林牧聊了起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林牧放下蹂躏得差不多的抱枕,说道:“熟了,我还针对我的角色进行了一些巧妙的小设计。”

“嗯,有就好。”陈诺微微点头,忽略了林牧的得意,继续道:“你上点心就行,别看这次只是网大,但它的出品方可是新利传媒。要是给剧组留下好印象,下次再合作也比较容易。”

“新利传媒?”林牧转过头,看着陈诺:“跟天盛比起来怎么样?”

陈诺冷笑一声,似乎是不太满意天盛的做派:“不一样,新利原先是传统影视制作公司,虽然市场占有不高,但资历比天盛高多了,两者没有可比性。”

“原先?”林牧注意到了盲点,追问道:“那现在?”

“现在被腾达集团以一百八十亿收购,专门用来拍摄网络改编的IP。”前面堵车了,陈诺只好停下来先等着。“而腾达,也是最近收购启点的公司。”

林牧眨眨眼,好像听明白了。

腾达收购了启点跟新利,一个网文公司,一个影视制作公司。

这是要把编剧跟影视一手抓啊!

也不对,腾达肯定是要制作自己的版权,就跟好莱坞的系列电影一样。

超级英雄系列,变形金刚系列……等等等等。

只要一个IP成功了,接下去就能连续不断的推出系列电影,连续的收割票房。

这个腾达,野心很大啊。

“所以你是想我跟腾达搭上关系?或者索性跟新利签约?”

陈诺忍不住了,吐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