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留墨(2 / 3)

到了这个消息,不过,那也只是意外的听见了而已,并不能作准,所以他后来又找人从外面验证了这个消息,此时,能听到当事人再次这般说明,那自然是更好的。

“盛公子!”

掌柜的早在盛长权留宿之时,就已经知道了盛长权的姓名,故而此时这般道:“虽然有些不合适,但小老儿还是厚颜开口,恳请盛公子能为我家客栈留下墨宝!”

“小老儿相信,如盛公子这般大才的读书种子,日后定然是能名题金榜,跨马游街的!”

掌柜的也不含糊,直接就道:“当然,小店也不让盛公子为难,只要盛公子能赏脸留墨,哪怕是只留下‘折桂’二字,那在下也愿意为公子奉上二百两白银!”

一般来说,留墨都是要写下赞美主家的诗词歌赋,不过,客栈毕竟是档次低了些,比不过那些可以直抒胸臆的大好河山,所以除了一些为生计着想的书生之外,鲜少会有人愿为其执笔。

当然,这科考之后春风得意之人在所住客栈留墨,倒也是一时的雅趣。

对此,盛长权自然是是明白的。

不过,他着实是没想到,自己不过是一个县试的案首而已,竟也能引来如此雅事,他的心里倒也是颇为高兴的。

而且,这读书人为客栈留墨也是时下风俗,且这折桂客栈的掌柜又能说出如此“贴心”言辞,倒也让盛长权心中满意。

更何况,对方是想“一字百银”,这对于盛长权来说,倒也是一笔不小的资源。

要知道,此时的一两白银已经足够普通的三口之家生活半年的口粮了,就算是生活在盛紘这样的官宦之家里,这两百两对于盛长权来说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最起码,盛长权每月的份例也不过是三两银子而已。

时至今日,盛长权积累下来的月例,外加往年人情所收到过的小金裸子,除去用出去的,剩下来加在一起也不过是百来两银子而已。

“也罢!”

迎着掌柜的殷切目光,盛长权倒也不拒绝。

当然,这也只是单纯地因为他想要**之美而已!

绝对,绝对不是因为那二百两的广告费!

“既然掌柜的如此请求,那在下也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好!”

掌柜的眼睛一亮,顿时就朝着旁边的小伙计吩咐道:“快!快将店里那套最好的笔墨拿来!”

毕竟是叫折桂客栈,故而这里也是收藏有不少的好东西,最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