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荀谌拿着战报文书走上台阶, 两侧仆役恭敬为他掀起帘子时,他的脚步忽然停滞了一下。
在那一瞬间,他以为看见了主公。
袁尚生得确实是很像袁绍的, 那几分不像他的地方也仍然保留着汝南袁氏一些细微的样貌特征,因此这个儿子与其说与他肖似,不如说更像袁绍心中自己最年轻,最英俊时的模样。
眼前的年轻人穿着墨绿色的直裾, 腰间配着青玉腰带, 金带钩,头冠上的玉蝉薄得透明, 盈盈发光,微笑着向荀谌颔首时的模样,真是雄姿英发,精神抖擞。
但荀谌怔忪一瞬后,走近这位小主公时,发现那个幻象破灭了。
袁尚脸上扑了些粉,遮住了眼睛下面的青黑。嘴上擦了一点胭脂, 还晕染开涂抹在双颊上, 因此才显出了精神抖擞的模样。
在荀谌进来前, 袁尚在收拾什么东西,现在虽然匆匆将箱子合上, 那只雕花木箱却仍留了一条缝隙, 荀谌瞄了一眼后, 就敏锐地将那东西猜出来了。
——那是一条红色的毛毯, 上面缀以金丝。
这东西如果只当做奢侈品看待,那是一点也不重要,不值得袁尚这样郑重对待的。
再仔细想一想, 那东西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吗?
红底金丝挂毯多出涿郡,据说那里有一批工匠,很懂得如何用沉重的金丝绣出繁复图案,展开时光华夺目,极受涿郡世家豪族的喜爱。
但是,邺城有出身涿郡,又需要袁尚这样郑重对待的世家吗?
这位心事甚重的三公子示意他坐下,一旁仆役送上热茶。
“友若为何事而来?”
荀谌已将刚刚那一点细枝末节想清楚了,脸上分毫不显。
“特为邯郸战事而来。”
袁尚的脸上一瞬间展露出光彩。
当秦胡兵临邯郸城下时,没有任何人对这场战役有所期待。
秦胡的人数极难计算,号称五万,但至少有两万之众,而曹操只有不足两千的杂兵。
以秦胡十倍于曹操的兵力,以邯郸城破旧的土城墙,无论如何都不能抵挡潮水一般的异族。
但他居高临下,十分敏锐地察觉出秦胡兵阵虽盛,军容却并不整齐。
于禁领麾盖出城时,城头声声战鼓如沉雷一般,秦胡也为之一惊!
他们是想不到守军竟敢主动出击的,他们甚至没有做这样的准备!
但站在最前面的永远是族中